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第一条 网络安全员应定期接受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
第二条 网络安全员应对新员工进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网络安全的国
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公司职员对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第三条 网络安全员应实时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的动向,不定期地组织公司职员进行关于最新系统漏洞修复和最新病毒预防等安全防范方面的的培训和学习;
第四条 网络安全员应适时对公司职员进行基本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具体方法进行介绍,切实维护公司网络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