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第一条 计算机系统必须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对系统定期检测、升级、漏洞修补,确保系统的安全;
第二条 公司职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使用电脑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若确为需要安装,安装前应对软件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第四条 网络安全员负责日常操作系统、网管系统、系统的安全补丁、漏洞检测及修补、病毒防治等工作;
第五条 网络安全管理员应经常保持对最新技术的掌握,实时了解INTERNET的动向,做到预防为主;
第六条 上机者在使用U盘等时,以“先查毒,再操作”为原则,防止病毒入侵、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第七条 入网用户请及时(一周至少一次)更新杀毒软件,确保网络正常运行及计算机安全。